如上所述,法院裁定,所有被俄罗斯或亲俄势力拘留的个人均在俄罗斯管辖范围内,即使他们是在2008年8月12日之前被拘留的。但值得反思的是,法院得出这一结论的方式是多么简略——甚至是偷偷摸摸的。因此,对于被拘留的格鲁吉亚平民,法院裁定:
鉴于格鲁吉亚平民大多是在敌对行动停止后被拘留的,法院得出结论,根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他们属于俄罗斯联邦的管辖范围(见上文第175段),并驳回了被告政府就此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着重号为作者所加)
“大多数”这个词在这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涵盖了所有被拘留的平民。法院对被拘留的战俘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
法院得出结论根据公约
第 1 条的规定,他们属于俄罗斯联邦的管辖范围(见上文第 175 段),并驳回了被告政府就此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
再次注意这里厚颜无耻的“除其他外”一词。所有被拘留的平民和战俘无疑都在被告的管辖范围内,这一点在阅读判决书执行段落4和8时显而易见,这两段明确提到了8月12日之前的激烈战斗时期(“2008年8月10日至27日期间,南奥塞梯部队在茨欣瓦利“南奥塞梯内务部”地下室拘留的平民属于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以及“ 2008年8月8日至17日期间,南奥塞梯部 Viber 手机数据 队在茨欣瓦利拘留的格鲁吉亚战俘属于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
这当然是正确的结果。在一个挤满人的拘留所里,断言只有8月12日之后被拘留的人受到《公约》的保护,而之前被拘留的人则不受保护,这完全是武断的。这就是为什么法院没有在“大多数”、“除其他外”等表述中这样做。但法院也没有做的是简单地提及其在哈桑案中先前明确的立场,即任何被国外缔约国拘留的人都处于其权力和控制之下,因此也处于其管辖之下。相反,法院在两次判决中都引用了判决第175段,其中法院得出结论,俄罗斯在2008年8月12日之后行使了空间管辖权。
为什么法院要如此间接地提及
个本身无法涵盖所有被拘留者的管辖权基础?法院的曲解很可能是其 定制贸易展桌布:最大化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技巧 试图避免明确使用“属人管辖权”概念的结果,因为这样做会强调“拘留是权力和控制,而杀害他们则不是”这一立场 原创评论 的任意性。同样,如果使用“属人管辖权”概念,即要求国家代理人行使权力或控制,法院就必须直接说明南奥塞梯人拘留受害者的行为是否应归咎于俄罗斯。所以,我想,大部分情况就是这样。
非法死亡调查的管辖权
再说一个管辖权问题——我知道这有点鉴于他们是在敌对行动 冗长!回想一下,法院确实裁定,即使在冲突活跃阶段,俄罗斯也必须调查任何非法杀戮的指控。